如何打消二孩家庭担忧?
——山东完善配套政策 确保群众生的出、生得好
为配合“全面二孩”政策,山东省卫计委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需求和妇幼健康服务承载能力,充分盘活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综合医院妇幼资源。
扩大妇幼健康服务供给 。各级新建妇幼保健院24个、改扩建58个,增加床位9400多张,较2015年增长约20%。加快产科、儿科、助产士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全省各级 助产机构产科医护人员增至2.8万人 ,较生育政策调整前增长9.5%,千人口儿科医师数达0.66人。
以高龄、高危孕产妇为重点,依托各级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保健机构,加快省、市、县三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并畅通救治转运“绿色通道”,保障母婴安全。
各级分别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134个、新生儿救治中心119个。2016年全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至12.62/10万、 4.53‰,较2015年分别下降3.2%和5.0%。 广泛设立再生育门诊和高龄孕产妇门诊,加强高龄夫妇再生育咨询指导,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着力提 高出生人口素质。全省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2.2/万,比“十一五”末(110.8/万)降低7.8%,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态势初步得到有效遏制。
政策落地面临哪些挑战?
——着眼改善民生,不断完善计生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针对政策调整、工作衔接的一些敏感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协调省人大法工委对过渡期的延长产假、再生育证补办、社会抚养费征收适用基数等问题进行答 复,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抓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加强形势研判。建立省级出生动态监测网点147个,健全人口出生动态监测制度,完善孕情及出生信息采集上报 规范,开展出生及孕情快速抽样调查,定期汇总分析,为正确研判人口发展形势提供了依据。
养育负担重约束生育意愿?
——加强养老、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扶助措施
山东加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落实力度,受益人群达132万人,居全国第二位;出台省属困难、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 时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工作实施办法,全省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率达88%,比“十二五”初提高10个百分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十四 周岁延长至十八周岁;城镇无单位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农村奖励扶助制度享受养老补助,实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全覆盖;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的 扶助关怀力度,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直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改进计生服务管理方式,实行生育服务证办理首接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婚育证明电子化,畅通网上申办、一站式服务、代办服务和异地办理等渠 道,推进生育登记与生育全程服务无缝衔接 ,登记覆盖率达86.3%,80%以上的婚育信息实现了网上传输,信息反馈率达到98%。省直6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实施意 见》,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立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重点联系县制度,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率达到95%。加强新时期计生工作知识培训,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研究解决制约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问题,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