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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盗窃团”携幼童流窜作案 以怀孕逃避制裁

时间:2017-01-13 10:11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淡蓝色的房间近十平方米,中间放着一张桌子和几张凳子。吴馨穿一身黑衣服,扎着马尾,低头坐到凳子上。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过去了……她眼里闪过一丝恐慌,突然低声哭了起来。

  2016年12月15日夜晚,10岁的吴馨走进湖南道县公安局审讯室。

  淡蓝色的房间近十平方米,中间放着一张桌子和几张凳子。吴馨穿一身黑衣服,扎着马尾,低头坐到凳子上。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过去了……她眼里闪过一丝恐慌,突然低声哭了起来。

  四天前,吴馨和三名孕妇,以及一名男司机,在贵州省镇宁县盗窃被警方抓获。随后孕妇和吴馨被送回老家湖南道县,由道县公安局协助贵州警方调查。

“孕妇盗窃团”携幼童流窜作案 以怀孕逃避制裁

▲道县儿童福利院

  道县古称道州,是宋代思想家周敦颐的故乡,在清塘镇,翻新中的周敦颐故居青砖石瓦间散发古韵。

  这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古城,近年频现“孕妇盗窃团”:她们以家族邻里村人关系为纽带,“传帮带”形成气候,流窜各地行窃。据道县官方统计,2010年至2016年4月,该县的“外流盗窃案”每年大约有四五百起,涉案人多是孕妇和儿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涉案的孕妇盗窃团伙利用这点,携带儿童作案以逃避法律制裁。

  “以前抓了这样的人,头都是大的,抓了又放,放了又抓。”道县公安局副局长廖普来对记者说。

  2016年4月,道县成立整治外流盗窃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当年10月23日,公安部在道县召开专案部署会,要求加大打击力度,并指示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两怀妇女”(指正在怀孕的妇女和怀抱哺乳期婴儿的妇女),均可移交到湖南道县公安局。

  对当地政府来说,严打之外,如何防止旧疾复发是难题。而当“母亲”的角色与“盗窃者”身份重合时,更大的挑战来自于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修复——记者走访发现,他们多数不满14岁,被自己或他人的母亲教唆和诱导实施盗窃。这些儿童身后多是破碎的家庭和被漠视的教育。

关键字:怀孕,盗窃,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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