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9日,30岁男子李某,将不到3岁的亲生女儿“扔”在了顺义区民政局。
11月29日,李某因涉嫌遗弃罪在顺义法院受审时,否认自己是遗弃女儿。李某称,自己的本意是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儿申请孤儿院认领,想以此逼民政局收下孩子。且之后到派出所想领回孩子。
“他确实不符合把孩子送福利院的政策。”顺义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福利院接收孤残儿童,李某的女儿既不“孤”,也非“残”。
目前,已取保候审的李某仍和女儿一起生活。新京报近日对此事进行调查。
■事件
成年男子民政局丢弃女儿
3月9日,虽已入春,但北京的最低气温还在零下4摄氏度,刮着西北风。
当天上午9时,宋女士在顺义民政局门口看到一名小女孩,“身穿黄色羽绒服,梳着小辫子,小脸被风吹红了,像是走丢了。”
民政局工作人员报了警,民警询问良久,才得知小女孩是被父亲李某扔在这里的。
两天后的3月11日,李某到派出所要求领回孩子,被警方控制。
在李某的描述中,遗弃女儿并无预谋,只想找人收养自己的女儿。“人家说要不去找顺义民政局,那地方大,看看有没有救助之类的?”
3月9号一大早,李某就带着女儿去顺义民政局了。
时任顺义民政局法制办、全程办主任张志远回忆,李某带着孩子来到民政局办事大厅窗口咨询,能否将女儿交由民政部门收养。“当时工作人员就指引他上二楼福利科咨询。”
在顺义民政局福利科科长李海玉印象中,牵着孩子的李某低着头,工作人员问一句,他才答一句。“问清楚基本情况后,我们告诉他不符合送福利院的条件,建议他可以尝试申请低保。他立刻很生气,拽着孩子就走了。”
李某牵着孩子下了楼,让她待在楼道拐角处,自己快步离开。
记者了解到,当天李某趁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备,将女儿放在了民政局一层楼道咨询室门口后离开。经工作人员报警,两天后,李某到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