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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教唆3岁儿子当街拦车 索要财物全供自己挥霍(2)

时间:2016-11-08 10:18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11月7日讯 宿迁市洋河镇一男子在妻子离家出走后,经常唆使年幼的儿子上街拦汽车索要财物供自己挥霍。经司法鉴定机关鉴定,男子患有酒毒性人格改变,具有限制行为能力,后居委会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撤销了男子对幼儿的监护人资格,

  嫌疑人是小女孩的亲生母亲

  经查,女子姓李,外地人。行窃的小女孩是李某的女儿,今年4岁,并且李某已经怀有六个月的身孕。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见到李某。李某称,她今年24岁,小女孩月月(化名)是她的女儿,她还有一个6岁的孩子在老家上学,她的丈夫在广东打工,但李某一直否认教唆女儿盗窃,对于警方出示的月月行窃的监控录像,李某一直低头不语。

  华商报记者见到月月时,她正拿着民警的手机看动画片,吃着民警买来的零食。李某被抓后,民警见月月身上的衣服比较脏,就买了新衣、新鞋给她换上。虽然接受民警给的东西,但月月的话比较少,问什么都不回答。对于一群陌生人谈论她以及她的妈妈,月月也表现得很淡定。办案民警证实,月月是李某的亲生女儿。

怀孕妈妈教唆4岁女儿偷手机 借买东西掩护孩子

  嫌疑人是惯犯 曾教唆孩子多次盗窃

  办案民警表示,李某被抓获时,手里正拿着从买光碟的摊位上偷来的手机。除此之外,根据之前报案的几位商户提供的监控,可确定她教唆月月盗窃的行为。她的作案目标主要是手机,有时候也偷钱,每次都是李某在一旁放风,或借买东西吸引商户注意,由孩子动手偷东西。

  根据警方提供的两段监控显示,在一家服装店,月月趁店员离开柜台接待顾客,迅速翻了其中一个抽屉并将里边的手机拿走,只用了6秒钟。另一段视频是在一家礼品店,月月用不到10秒的时间翻了柜台的两个抽屉,拿走一部手机。每次得手后,月月都会迅速将手机塞到衣服里,然后快步离开柜台。

  民警介绍,李某曾经被外地警方处理过,是一名惯犯。由于李某怀有身孕,目前警方正在给李某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相关法律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可视为主犯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官表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发生成年人教唆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该成年人可视为主犯,负刑事责任。

  李某教唆4岁女童盗窃,按照相关法律,可按盗窃罪量刑标准对其进行处罚。我国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为,盗窃数额较大(1000元-1万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1万元-6万元),可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6万元以上),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

关键字:教唆,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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