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新政策是什么,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有哪些,现在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引起大家重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来看看,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二胎新政策
目前为止,2017年二胎新政策还未有新改变,仍以2016年二胎新政策准。若有更改变化,届时会更新内容。
2016年1月13日,第十二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湖北省夫妻生育“两孩”的条件。湖北二胎新政策调整修改了五点:
1、删除晚婚、晚育的规定。
2、将《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3、明确再生育的条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规定,将再生育的条件修改为:
(一)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生二胎新政策
(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子女数的计算。
4、将再生育审批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病儿鉴定权限由市州鉴定组织鉴定下放由县级鉴定组织进行鉴定,将违法生育亲子鉴定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州)。
5、明确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适用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现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申请再生育向夫妻户籍所在地提出。
二胎准生证办理
根据《条例》,要求再生育第三个孩子的特殊对象,仍需要办理《生育证》。办理《生育证》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二孩《生育证》办理也将简化规范。既可到卫生计生部门现场申请,也可登录湖北卫生计生网申请;申请人既可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也可在履行委托代办手续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生二胎新政策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生育登记也无需个人办理。在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及办户口时,信息将共享,自动进行登记。符合政策生育的第二个孩子,不再办理“生育证”。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再生育第三个孩子的特殊对象,仍需要办理《生育证》。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生育证》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生二胎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完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