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 备孕 怀孕 新生儿 0-1岁 1-3岁 3-6岁
2015年7月6日,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就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的前置条件。
对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属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既不相矛盾,更不相互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