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 备孕 怀孕 新生儿 0-1岁 1-3岁 3-6岁

当前位置:起跑线 » 百科 » 备孕 » 生二胎 » 全面二孩 » 二胎上户口新政策 » 二胎上户口新政策

二胎上户口新政策

时间:2017-07-08 08:39 作者:起跑线小编 点击: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律对于公民违反计生法律超生二胎的,并没有限制上户的规定,但依法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关键字:户口新政,二胎

内容导航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