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pgar<8分的新生儿。
2、有新生儿并发症,或需要特殊治疗的婴儿。
3、胎龄小于32周的早产儿,或出生体重小于2000g的新生儿,在足月(37—40周,视婴儿身体健康发育状况而定)后或体重5000g以上游泳较为适宜。
4、皮肤破损或有感染的。
5、感染、感冒、发烧、拉肚子、脚易抽筋、身体异常者、免疫系统有问题、呼吸道感染(具传染性)。
6、注射防疫针至少24小时后方可洗澡或游泳。
7、湿疹局部有感染或非常严重的不适宜游泳。
在进行婴儿游泳之前,请妈妈准备如下用具:
1、婴儿专用浴巾(要干燥、不用太大,以可包裹宝宝全身为适合)
2、一小块方巾、另准备一块干的毛巾备用;
3、脐带没有脱落的宝宝,还要准备用于清理肚脐的75%酒精、消毒棉签等物品;
4、婴儿洗发液、婴儿沐浴露、婴儿抚触油、婴儿爽身粉;
5、婴儿将要更换的衣服、纸尿裤等;
6、水温计、充气90%的婴儿游泳专用泳圈、一个可在水中漂浮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