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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重大病儿童可申请慈善救助

时间:2014-07-07 08:50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今年下半年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正接受救助申请,希望需要救助者和市、县(区)慈善会联系。
  南通网讯 7月2日,市慈善总会发布消息,今年下半年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正接受救助申请,希望需要救助者和市、县(区)慈善会联系。

  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自2010年7月20日正式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上报省总会获批资格认定儿童504名,其中已经进行资金结算的431人(次),省、市、县慈善系统下拨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725.1976万元,单人儿童大病救助金最高达到44.77万元。

  资助3种对象4大疾病

  据了解,申请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的儿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1、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2、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3、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或低收入户中的儿童(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或父母双方服刑导致一段时间内失去生活来源的儿童)。

  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救助病种为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4大类。实际操作中,如果患病儿童家庭确实贫困,患的是重症、疑难杂症,且医疗费用巨大,也可上报申请救助。

  申请资助需哪些材料

  根据规定,申请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的患儿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社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社居(村)委会调查核实后,上报街道(镇)审核。

  申请材料如下:1.《申请表》;2.户口本;3.疾病诊断证明和近期的病历资料;4.低保家庭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件,低收入家庭提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相关材料,孤儿提交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5.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凭证;6.出院证明、费用发票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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