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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要二胎养女成障碍 老夫妇上诉解除收养关系

时间:2014-05-23 09:34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单独二胎”,指的是夫妇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以生二胎。
  金报讯(通讯员曹赛萍 赖臣 记者陈嫣然)“单独二胎”,指的是夫妇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以生二胎。

  2013年11月,“单独二胎”政策一出,不少家庭沉浸在喜迎新生命的欢乐中,而象山的老王家却因此陷入了两难境地。

  老王夫妇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儿子,亲生的,小的是女儿,收养的。说起收养的小女儿,老王夫妇满心疼爱。

  那是1982年,有了儿子的夫妇俩想凑个“好”,再要个女儿,无奈计划生育政策抓得紧,“女儿梦”落空。

  两年后,老王的亲戚钱师傅生了个女儿,但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抚养,老王夫妇提出,不如收养,从那时起,老王家多了个小女儿琪琪(化名),户口本上也加上了琪琪的名字。

  2005年,大儿子娶了媳妇,很快有了孩子,小女儿琪琪也随后结了婚,老王夫妇以为,日子就这么平顺地过下去了。

  谁也不知道,2013年年底的一件事,改变了这个家庭。儿媳又怀上了,但没法生,除非交上一笔巨额罚款,“超生?”老王夫妇想不明白,两人只生过一个孩子,怎么不是“单独”呢。

  跑了几趟计生部门,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要想生二胎,又免交罚款,只能与养女琪琪解除收养关系,否则不能算“单独”。

  一头是即将到来的小生命,一头是舐犊情深的小女儿,拉扯的情感让老王夫妇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纠结和痛苦。

  儿媳的肚子越来越大,计生部门不断催促,无奈的老王夫妇只能将养女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签调解协议书的那天,每个人都很沉默,问一句才答一句,心头各有滋味吧。”经办法官说,为了成全父母与哥嫂的心愿,起初不同意的琪琪也最终签下了名字,同意与老王夫妇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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