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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张“单独两孩”再生育证发放 前后仅6天

时间:2014-05-08 10:10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5月5日,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熙台岭社区黄大卫、廖欣夫妇,收到了街道计生办主任陈丛送来的再生育证。这是我省发放的首张“单独两孩”再生育证。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5月5日,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熙台岭社区黄大卫、廖欣夫妇,收到了街道计生办主任陈丛送来的再生育证。这是我省发放的首张“单独两孩”再生育证。

  黄大卫今年36岁,是独生子女,妻子廖欣32岁,两人2011年育有一女孩。去年11月份,妻子意外地有了身孕,因为觉得女儿一个人有些孤单,他们很想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夫妻俩曾多次到社区找计生专干刘艳咨询。4月29日,《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公布以后,刘艳主动和黄大卫夫妇联系,告知其政策以及办理流程等。黄大卫夫妇于4月30日向社区提交材料,社区上报街道,街道迅速受理后立刻上报至天心区。经公示5天期满,群众无异议后,天心区计生局作出同意黄大卫、廖欣夫妇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决定,并发放再生育证。黄大卫、廖欣夫妇从提交材料到拿到再生育证,前后仅6天时间。

  随着申领再生育证的“单独夫妇”越来越多,会不会出现办证难现象?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詹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防止出现此类问题,特意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省人口计生委在官方网站上提供《再生育审批表》,“单独夫妇”可下载打印,不用再跑去街道领取了。二是要求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机构)把再生育申请、审批等相关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办事流程。三是对咨询对象实行首接负责制,并对申请办理生育二孩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四是即来即审,乡镇(街道)计生办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当即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进行审查。五是限时办结,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依法尽快审批,最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延期审批的,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六是特事特办。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委托父母或近亲属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还可以上门办理。

  “单独两孩”政策日前已在我省落地,符合政策的准妈妈们也在积极备孕。5月5日,长沙市天心区人口计生局发放了我省首张“单独两孩”再生育证。“单独两孩”再生育证如何申领?省人口计生委公布了具体细则。

  一般需要准备5类材料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詹鸣向记者介绍,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一般需要准备5类材料,包括《再生育证审批表》,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双方2寸免冠近照各2张,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户口本(首页)、结婚证(若离婚则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妇一方系独生子女的证明。

  独生子女的证明可以由其父母各自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来出具。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外省的,证明需经外省县级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父母若是长期异地居住的,还应提交现居住地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若其父母已经逝世,证明材料由原单位或其生前户籍地出具。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0个工作日能领证

  天心区人口计生局法规科科长田穗湘向记者介绍,目前该区街道已经受理了3对“单独夫妇”的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内,他们都将领到自己的生育证。

  田穗湘提醒,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妇,可以在我省人口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再生育审批表》,如实填表。然后由申请人持《再生育审批表》在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最后由村(居)级计生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代申请人向乡镇(街道)计生办提交办证材料,也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交。

  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全部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及其父母的婚育情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县级发证机关递交《再生育证审批表》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发证机关应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意见,报发证机关再生育证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由统计信息机构通知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示5日。公示期内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发证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发放再生育证”的意见,统计信息机构填写《再生育证》和《给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夫妻的告知书》,委托乡镇(街道)计生办送达给申请人。

  公示期间群众提出异议的,经发证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审批期限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

  持证人在生育证规定期限内未生育的,还须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再生育证》可办理四次延期,每个年度办理一次。在续延的有效期满仍未生育的,持证者须到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再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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