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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不堪父亲打骂被邻居拐卖

时间:2014-05-07 09:55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跟我回家吧,爸爸错了,我再也不打你们了。”4月4日晚,在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站前派出所内,一位河北口音的男子紧紧地抱住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声泪俱下。

嫌疑人张某城(前)

刘强在派出所见到了被解救的儿子和女儿,三个人都哭了

      核心提示:“跟我回家吧,爸爸错了,我再也不打你们了。”4月4日晚,在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站前派出所内,一位河北口音的男子紧紧地抱住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声泪俱下。

  “跟我回家吧,爸爸错了,我再也不打你们了。”4月4日晚,在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站前派出所内,一位河北口音的男子紧紧地抱住一个男孩和一个 女孩,声泪俱下。几天前,这个男孩和这个女孩因不堪被父亲打骂,被邻居张某城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农村带至吉林省四平市,多亏四平警方在清查旅店过程中工 作认真,将这一对姐弟及时解救。

  民警清查旅店发现拐骗儿童嫌疑人

  5月3日14时30分许,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曹英昊和同事在对辖区一家旅店进行例行核查时,发现店内一名持河北口音的中年男 子神色慌张,迅速进入了自己的房间内。当民警进入该男子居住的203房间进行盘查时,发现房间内还有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和一名8岁左右的男孩。这两个孩 子也是河北口音,却始终无法说清跟这名男子的关系。最终,二人表示跟这名男子无血缘关系,该男子是他们的邻居,带他俩出来玩。

  考虑到该男子有拐骗儿童的嫌疑,民警将三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这一查,马上印证了民警的判断。查询的结果显示该名男子名叫张某 城,是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后奕刑警队网上通缉的嫌犯,而其涉嫌的罪名正是拐骗儿童。网上显示,2014年4月28日,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三圣乡某村 村民刘强(化名)11岁的女儿刘燕(化名)和8岁的弟弟刘硕(化名)突然失踪。而其邻居张某城也在同日失踪。经后奕刑警队初步调查,张某城有重大作案嫌 疑。

  经站前派出所民警询问,和张某城一起住在旅店内的这个男孩和女孩正是失踪的刘燕和刘硕。二人对民警说在家时经常遭到父亲的打骂,而张某城对他们 不错。4月28日,张某城说可以带他们离开河北,去父亲找不到的地方,由他来照顾姐弟俩。于是,他们姐弟俩当天就没有上学,跟着张某城就坐车离开了家。他 们没想到来四平后,会遇到警察查房,并且警察会将张某城抓起来。 确定了这些信息后,站前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河北永清警方取得了联系。对方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立即联系了刘燕和刘硕的父亲,他们计划一起出发,大约5月 4日晚赶到四平。

  姐弟俩曾说不想回家也不想爸妈

  5月3日晚,记者在站前派出所见到了这对姐弟。

  “你们想家吗?想爸爸妈妈吗?”面对的记者提问,姐弟俩的回答非常出乎记者的意外。他们的答案都是不想家,不想爸爸妈妈,理由是爸爸的脾气很暴 躁,平时动不动就打骂他们一顿,而妈妈管不了爸爸,他们估计这次回去还得挨打。说到这些,姐弟俩都哭了。他们说父亲有的时候用手打,有的时候用木板打,很 疼。在他们眼中,张某城不是一个坏人。因为张某城除了给他们买吃的,还答应要好好照顾他们两个。而对于从河北到四平的整个过程,姐弟俩都不肯多说。

  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城始终说自己就是想照顾这两个孩子,并没有打算将这两个孩子卖掉或者是利用他们做违法的事情。不过,他似乎也清楚,在未经 过孩子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孩子带出来,肯定也是违法的事情。在被警察控制后,张某城的精神状态很差,脸色苍白,显得十分憔悴。 在等待永清县警方和孩子父亲到来的时间里,站前派出所的民警和家属承担起了照顾孩子的责任。除了带孩子们吃饭洗澡,他们还给他们买了衣服和玩具,甚至还给 了女孩一个非常漂亮的皮包。有了这些,这两个孩子的脸上又有了笑容。

  孩子父亲说永远不再打孩子

  “跟我回家吧,爸爸错了,我再也不打你们了。”4月4日20时30分许,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站前派出所内,从河北永清匆匆赶来的刘强紧紧地抱住了儿子和女儿,泪如雨下。刘燕和刘硕也跟着哭了。

  据永清县公安局后奕刑警队民警介绍,刘强家所在的永清县三圣乡某村土地很少,而刘强全家也只有几亩地。由于妻子之前在外地打工精神上受过刺激,虽然最近几年一直呆在家里,但由于自理都很难,更无法照顾孩子。刘强在家既当爹又当妈,还要到附近的钢厂上班,非常辛苦。

  “有的时候会急躁一些,控制不住的时候就会打孩子几下。”刘强说,他的生活压力确实很大,有的时候看见孩子不听话,就会忍不住打几下,不过自己从来不下狠手,不像女儿说的会用木板打。刘强说,不管生活压力有多大,这次回去,他再也不会打孩子了。

  对于张某成带走自己孩子的动机,刘强说他也琢磨不明白。他家和张某城是邻居,他和张某城的哥哥还在一块打工,两个家族的关系也不错。有的时候自己不在家,孩子们还会到张某城家去吃饭。

  “也许是他很喜欢孩子吧。”刘强说张某城今年四十几岁了,六七年前跟妻子离了婚,没有孩子,一直是一个人生活。 “张某城究竟处于什么目的将孩子从河北带出来,我们还得进一步调查。”永清县公安局后奕刑警队的一位民警说,不过他可以确认的是,张某城至少涉嫌拐骗儿童 罪。

  律师称喜欢孩子不是拐骗孩子的合法理由

  “从本案的基本情节看,嫌疑人被定为拐骗儿童罪的可能性比较大。”吉林省霍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霍岩平说,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 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其主观目的可能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 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的拐骗。虽然多数实施这种犯罪的人主观上可能并不想残害儿童,甚至就是单纯的喜欢孩子,但这种想法并不是拐骗孩子的合法理由。因为不 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缺乏正常的判断力,通过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让他们离开父母,将会给儿童的心灵带来严重的创伤,更会给儿童的父母及亲人带来极大的 痛苦,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巨大的威胁。所以,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拐骗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以出卖或勒索财物为目的而拐骗未成年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那罪行 就重了,应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绑架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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