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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4岁亲生女儿致其死亡 东莞一女子获刑三年半

时间:2014-03-26 08:40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4岁女孩小香香(化名)从安徽老家来到东莞沙田,跟随打工的父母一起生活,因不好好吃饭及自理大便,小香香一个多月内多次 被亲生母亲田某殴打。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建丰、通讯员黄彩华报道:4岁女孩小香香(化名)从安徽老家来到东莞沙田,跟随打工的父母一起生活,因不好好吃饭及自理大便,小香香一个多月内多次 被亲生母亲田某殴打,后突发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怀疑其被虐待致死而报警。2014年1月14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亲田某称“没有 虐待女儿,是没有看好她”。24日该案一审宣判,田某因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重聚月余4岁女童突亡

  田某今年35岁,湖北人,是小香香的亲生母亲,一直跟随打工的丈夫在东莞市沙田镇生活。2013年7月,田某丈夫从安徽老家将4岁的小女儿小香香带到沙田一家团聚。

  小香香的日常生活由田某照顾。田某认为小香香经常不听话,有时不肯吃饭,而且经常拉大便拉到自己身上,为此多次殴打小香香,有时还用拖鞋、衣架 等打她的臀部、手臂等部位,致其全身多处受伤。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小香香自己在出租屋玩耍时,不小心摔伤头部。田某和丈夫没有带小香香到医院检 查,只帮她擦了点药水。8月22日17时许,田某帮小香香洗澡期间,小香香突然晕倒,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小香香全身有多处伤痕,医院怀疑其被 虐待致死,于是报警。26日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小香香全身体表多处有新旧程度不一的表皮剥脱与皮下出血,占体表面积37%;符合颅脑损伤合 并心肺挫伤死亡的特征。公诉机关认为,小香香的突然死亡,与其母的持续殴打与虐待有很大关系。

  否认虐待称只是没看好

  今年1月14日,田某被控虐待罪一案在东莞第二法院开庭。法庭上,田某辩称只是用衣架打过小孩的手脚,其他地方没打过,孩子身上多处伤痕是以前 就 有的。“我没有尽到监护小孩责任,但并不构成虐待行为。”田某说,事发前的一段时间,香香脸上发黑,经常吃什么吐什么,本来想带去看医生,但丈夫说等月底 发工资再去,就这样一拖再拖。法官讯问其有关细节时,田某说因为小香香去世悲伤过度,她一度入院治疗,现在很多事情已经记不清了。最后陈述时,田某一再强 调:“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女儿,我没有虐待我女儿,只是没有看好她。”

  获刑三年半当庭称服判

  法院认为,田某自2013年7月起,持续对伤痕累累的女儿小香香实施殴打、有病不予治疗等虐待行为,小香香因经常遭受前述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 重损伤,进而发生颅脑损伤合并心肺挫伤死亡的严重后果,田某依法应对小香香的死亡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田某虐待亲女致死,手段残忍,虽因女儿死亡的后果遭受 巨大精神打击并流露出悔意,但归案后对其犯罪行为的供述避重就轻,足见其主观上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

  24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田某以殴打、有病不予治疗的方式虐待亲生女儿小香香,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田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关键字:虐待儿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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