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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少年戏水1人溺亡 同伴瞒事实被索赔62万

时间:2017-03-21 09:35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三名少年一起在河边戏水,其中一名少年不幸溺水,另外两名少年惊慌失措逃离现场。溺亡少年易某的父母将另两名少年的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索赔60多万元。日前,此案开庭审理。

3名少年戏水1人溺亡 同伴瞒事实被索赔62万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三名少年一起在河边戏水,其中一名少年不幸溺水,另外两名少年惊慌失措逃离现场。溺亡少年易某的父母将另两名少年的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索赔60多万元。日前,此案开庭审理。

  去年6月17日中午,在湖北省孝感市澴河河边,三个14岁上下的少年易某、刘某和李某在戏水打闹。由于汛期未至,此时的澴河河中心浮起了许多绿 岛,河水看起来也非常平静。看似浅而平缓的河面让三个少年放松了警惕,三人慢慢走向河中心。突然,其中一名少年易某脚下一滑,掉到了深水中,不熟水性的他 在水里拼命呼救,而另两名少年刘某和李某由于同样不识水性,一时间惊慌失措,继而逃离现场。

  两天之后,易某的遗体被打捞上岸。易某的父母悲痛欲绝,不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外两名少年李某、刘某的法定监护人赔偿丧葬费等损失共计62万余元。

  庭审中,警方提供的证据及笔录显示,在易某溺水后,同行的李某和刘某因为害怕,惊慌之下离开了现场,在此后的两天时间里,他们也一直在刻意隐瞒 易某溺水的实情,直到警方介入后,真相才浮出水面。因此,原告代理人认为,对于易某的死亡,李某和刘某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李某和刘某均未成年,其父母作为 法定监护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告代理人则认为,易某是此次游泳的提议人,刘某和李某只是被动参与,而且,事发时两名被告人也尽力实施了救助,只是因为能力有限,未能施救成 功。被告代理人还提出,易某父母作为易某的监护人,在事发一天后才开始寻找孩子,未尽到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应承担本案中的主要过错。被告代理人据此认为,本案中,刘某和李某没有对易某构成侵权行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方历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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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孙三人被大风刮到鱼糖 两名孩子不幸溺亡

  3月1日下午5时许,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海河派出所接报警称,有爷孙三人被大风刮到河里,急需派出所救援,所长吴楠带着民警及辅警4人立即赶往现场救人。

  据悉,1日下午,射阳县海河镇突遭大风袭击,沿路多处树木被连根拔起,该镇跃华村的杨老先生接孙子孙女放学途中遭遇大风,骑行的三轮车连人带车被刮入路边的鱼塘中。“鱼塘2米多深,老人被群众拉上岸后,三轮车很快就被水淹没了,我不会水,不敢下去,旁边就有人报警了。”围观的群众告诉。

  海河派出所所长吴楠赶到现场后,立即找来两根竹竿寸着摸到三轮车的大概位置,吴楠带着懂水性的群众跳入水中开始救人,拿着长绳游到离岸边2米多远的鱼塘中,将绳子系在三轮车车头上,岸边的民警、消防队员和群众一起合力将三轮车拉到岸边,打开车门将两名小孩救出。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下水救人的群众陈昌书没来得及拿下来的金戒指和手表都在救人时滑落水中了。参与救人的群众刘长高说,“开始以为鱼塘不深,才离开岸边1米左右,我们脚就站不到底了,我看到警察会踩水去扣得绳子,幸好救援顺利,不然我们也冻僵了,上来好一会手脚才有知觉。”

  记者了解到,救护车赶到现场立即对两名小孩展开施救。“两名落水孩子一个上二年级,一个上四年级。”令人惋惜的是,当天夜里传来噩耗,两孩子最终未能抢救成功。(记者 姜振军 通讯员 袁祥梅)

关键字:溺亡,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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