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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将同学推下楼梯 受害家长称遭受校园暴力(2)

时间:2016-12-17 09:14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中关村二小的学生受伤害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记者收到一封家长求助信,信中家长表示自己孩子受到校园暴力,但是事件至今没有解决。

▎原因:认为不是自己的错

  输了官司心里委屈

  周保航提供的一份永寿县人民法院11月16日的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8日下午放学时,老师组织学生在教室外排队放学,一部分学生已经走出教室,一部分学生尚未走出教室,小磊将同学小武(化名)推了一下,小武碰在了教室内的一个桌子上,致牙齿受损。法院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完全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小磊对同学进行推搡,造成其受伤,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判决永寿县甘井镇中心小学支付小武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24651.36元,被告小磊监护人周保航支付小武医药费6162.84元。”

  周保航说,判决下发后,他也没有提出异议,想着花钱把这个事了结了就行,也没给孩子看。11月26日晚,上初中的女儿无意间翻出判决书边看边念,被小磊听到,结果第二天就出事了。

  而让周保航确信小磊砍手指是因法院判决心生委屈所致,是小磊在医院做完手术后说的一句话——“我说不是我,人家都说是我,我就把手剁了……”

  周保航说,事发后他问过事发当天的情况,小磊一直都说:“当时同班同学王某在身后推了一下我,我撞倒了在他前面的周某某,周某某摔倒后抱住了小武的大腿,小武才碰到旁边的桌子角将半截牙齿碰掉。”

▎法院:因无证据未采信其说法

  如不服判决可上诉

  在周保航家,华商报记者并未见到小磊。周保航说,小磊的手指恢复得不错,但情绪不太稳定,他担心孩子受到二次伤害,给他办理了休学手续。

  “当时手指可以说已经断掉了。”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骨创伤二科主任仇永锋介绍,小磊被送到急诊室时,左手中指远侧指间关节处离断,仅掌侧皮肤相连,入院后进行了断指再植。目前来看,孩子的手指成活没有问题,但是由于骨骺损伤,有可能影响手指发育。

  “法院是依法判决。”永寿县人民法院一名负责人解释,关于小磊说的别人推他后才导致自己推了小武,判决书里有。之所以没有采信,是因为他的话只是单方陈述,并没有任何证据的支持。而原告关于小磊推倒小武的陈述则有其他四名在场同学的证人证言。

  该负责人说,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上诉,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小磊的上诉期限是12月9日。

  “不上诉了。”周保航说,本来他就没打算上诉,现在他更不想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缠,只想让孩子尽快走出阴影。

▎专家:孩子闯祸后

  避免过度指责造成心理负担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陕西省妇女研究会儿童保护项目负责人牛文洁说,孩子在学校“闯祸”后,学校应该注意和家长沟通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孩子因父母指责而产生心理负担。同样,父母在孩子犯错后,可以告诉孩子对错,但不要揪着不放,整天在孩子面前说起,以免给其造成心理压力。

  牛文洁建议,因为孩子正处于性格成长期,小磊休学后,父母还是要让其多和同龄人相处,以免因为独处而造成性格内向和孤僻。另外,孩子复学后,如果在原学校就读心理上感觉不适,可以考虑换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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