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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贷”猖獗该谁管 谁又为此担责?(4)

时间:2016-12-07 10:38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关注校园贷两年多,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健接到了众多欠贷学生及家长的哭诉,有大学生称自己的负债达到了数千万。

▎校园“裸贷”需要官方给予更多重视

  记者此前报道,此次泄露的10G“大学生裸条”照片、视频,从学校来看,共计28人的学校信息被泄露,涉及25所院校,其中有3所为民办院校,10所为高职或专科院校,剩余多为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师范学校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了“重灾区”。

  2016年5月,教育部和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

  朱政认为,“就校园贷来说,能监管到的就是银监会和公安部。”但他同时指出,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操作不便。“银监会如果有明确的规范出来,公安部门介入的力度就可以更大一点。”

  就校园贷“裸条”等恶性事件,朱政认为有关部门应当进行一个专项调查。“单个事件是很难处理的,公安部门很难介入,应该由行政部门牵头,把所有这类事件集中起来作为一个现象来调查。”

  此外,记者观察到,为应对今年校园贷乱象频发的状况,年内,广州、上海、深圳等地的互联网金融协会,都发布了有关规范校园网贷的通知或倡议。

  对此,付健称:“互联网金融协会只是一种民间组织,它是没有强制力的,也不能算是监管,最多只能起到提醒和告知的作用。”

  今年8月,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重庆市校园网贷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相关机构在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时应严格执行“八个不得”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向学生放贷,必须经家长书面同意。

  “这个通知是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其约束力比组织内部的约束力更强。”左胜高称,“但下了药能不能作用到患处,这就是执行力的问题了。”

  对于不断涌现出的“裸条”受害者,律师们同时提醒,“裸条”还存在着更多潜在风险。

  付健指出,一旦“裸条“泄露,当事人维权相当困难。“首先她们觉得这个事很不光彩,不敢跟家人、朋友说;其次,律师费等等的维权成本又太高。”

  刘新宇认为,“随着事情的发酵,犯罪有可能扩大。”他指出,如果有人将“裸条”照片和视频下载并传播,就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犯罪主体就不仅限于借款交易双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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