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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童住院输血染艾滋 相关的5家单位拒不承认(3)

时间:2016-12-02 09:36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2014年1月,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一年级学生张小宝因车祸住院输血,随后辗转长沙、上海等地医院诊疗,在2015年7月被确诊感染艾滋病毒。在排除了母婴传播、性传播等途径后,张小宝的母亲李敏怀疑问题就出在救治环节。

▎5家单位均称没有责任

  到底是在哪个环节让张小宝感染上艾滋病?

  李敏了解到艾滋病感染途径有三种,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

  她和小宝爸爸做了筛查,为阴性合格。孩子还小,不可能有性行为。排除了这两项传播途径,李敏认为,问题肯定出在血液上。

  她最先找了张家界人民医院,医院的医生跟她说,不应该找他们,该院每次手术所用器械均严格执行消毒标准,因此不可能在该院手术环节感染艾滋病。好比在城市的超市买东西,买到假货要找厂家,血液问题要找血站。

  2015年7月17日,张家界血站向家属提供了一份“关于张某输血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结论是“本站认为,现可排除该患者经本次输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报告显示,张家界中心血站成立了由业务站长任组长的调查组,采血科查询4名献血者资料,献血者身份信息登记正确,与献血者一致,不存在冒名顶替情况,献血者资料采写规范,签名完全,采血、交接等核对无误。

  张家界中心血站站长余刚宝介绍,献血之前先填征询表,分给献血者唯一的条形码,初筛乙肝、血型、梅毒等,并体检,将血液拿回检测,合格入库,不合格报废。

  采血量一般是200至400ml,一般化验的样本为两个5毫升试管的剂量,留样保存在类似于输液管一样的管子里,叫血辫,血站留10公分约2毫升样本,根据法律规定,保存血辫的时间为这袋血输血后的两年时间。

  报告称,血站检验科查询并复查了4名献血者的血液标本,为阴性合格,取4名献血者当次献血保存的血辫标本,重新检测,结果为阴性。

  记者获取了一份献血者历次献血血液去向表显示,输给张小宝血液的献血者分别为代某、覃某、汪某、朱某。

  余刚宝介绍,代某和覃某在输血给张小宝后,没有再献血。2015年7月14日、15日血站联系两人现场采血,核查为阴性合格;汪某、朱某在输血给张小宝后,还再次献过血,血液为阴性合格,所以暂无必要追溯献血者本人再次采样复查。

  近四年中,四名献血者除汪某献血三次之外,其余每人都献血两次。血液供给长沙、张家界市的医院,血液被制作成血浆、红细胞、血小板,输给了12人。

  对于张家界中心血站的调查报告,小宝家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血站自证清白毫无意义,即使血站提供证据也没有证明效力,不排除移花接木,血液标本调换的可能。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血站自查最起码要在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因为出现这种纠纷血样是要封存的,如果导致标本破坏没法查,责任要归结于私自检查的机构。

  此外,湖南省儿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以及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均表示,没有责任。

  沟通无果,2015年9月,张小宝一家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诉至法院。

  在起诉阶段,小宝父母追加起诉了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以及人血白蛋白生产厂家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5被告索赔115万余元。

关键字:艾滋病,男童,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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