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把安全和服务对立起来”
记者查询到,《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
张起淮则向记者表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中的“符合承运人规定”至今没有具体标准,没有任何规定说自闭症少年不能登机,还是在父亲陪同的情况下。
张起淮律师说,国际方面,对患病乘客是比较宽松的,主要是看需不需要特殊照顾,如果不需要,基本上都是可以登机的。其他,只对可能对其他乘客造成危险的,如果机组人员发现,要经过严格的医生检查、审核,如果可以登机,采取专门措施。
张起淮指出,我国现有的《航空法》到现在已经执行20年,没有进一步修订,航空法下面各种行业规定也没有去实施检测、制定相应具体标准;具体标准谁来掌握、谁来执行也没有规定;标准和执行出现争议,谁来解决也没有规定。“这件事暴露出立法滞后、执行歧义、争议后无人处理。”
张起淮说,航空公司此次拒绝自闭症少年登机的决定,涉嫌把安全和服务对立起来,“社会上有很大一个群体是残疾人、有疾病的人,而飞机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就不能使用吗?航空公司应该反省。”
据法制晚报报道,2016年8月9日,中国民航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对78条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包括在航空器内禁止使用手机,吸烟,强占座位、值机柜台外等,坐飞机玩手机最高或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