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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水库捉田螺溺亡 法院宣判:自身担责9成(2)

时间:2016-11-14 17:23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去年暑期,三名大学生结伴到密云半城子水库边游玩,一名大二男孩在踏水时溺水身亡,其父母认为水库管理处、水库承包者、游玩同伴等均有过错,于是将三方诉至法院索赔近23万元。《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 密云法院一审判决水库承包者和两名游玩同伴各担责5%,分别赔偿5万余元和2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 自身担责9成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溺水水域的管理者、水体承包经营者及与同行者李某、谷某对小李的死亡是否承担基于安全保障义务或一般过错侵权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试探水深极具危险性,小李已成年,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应具备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应的认知和预见能力,但其对危险却采取了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是导致自己溺水身亡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确定责任比例为90%。

  半城子水库管理处通过在水库周边喷涂警示标语等行为,已尽到宣传、警示、提醒注意危险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郭某作为水库水体的经营者,应对在其承包经营水域内活动的不特定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其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理应对小李溺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确定责任比例为5%。

  小李、谷某和另一同伴均已成年,相约到危险水域捉田螺均存在过错,三人应对彼此遇到的危险后果互相承担责任,法院确定谷某和另一同伴每人分别对小李溺亡承担责任的比例为2.5%,共计5%。因原告明确表示不起诉另一同伴、双方另行解决,法院不持异议。

  据此,密云法院一审判决水库承包者郭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5万余元,游玩同伴谷某赔偿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文/记者 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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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溺亡 干性溺水和二次溺水一样吗

  溺水又分为干性溺水和湿性溺水。其中湿性溺水就是大家通常说的溺水,因大量的水突然涌入呼吸道和肺部,影响气体交换而导致的窒息。后来晚上还流传了一种溺水症状,溺水者不会立即发作,而是需要过一阵子才会出现溺水的症状,这种溺水方式又叫做二次溺水。那么干性溺水和二次溺水一样吗?下面就让育儿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干性溺水和二次溺水一样吗

▼干性溺水和二次溺水一样吗

  1、溺水有干性或湿性的区别,但是大部分溺水者为干性溺水,肺内无水或仅有少量水,干性溺水不等于二次溺水,二次溺水仅仅是干性溺水的一种少有的表现形式,病变具有隐匿和延迟发作特性。

  2、干性溺水的重点是喉部痉挛造成的急性窒息,而二次溺水是会存在肺水肿的情况,二次溺水之所以危险,是因为孩子肺部的气体交换受阻,肺泡功能出现障碍。

  3、游泳时,自主状态下瞬间的呛水不属于干性溺水,更不会发生二次溺水,不需要恐慌。

  4、在游完泳之后,如果孩子频繁出现咳嗽、气促、喘鸣、反应迟钝、精神萎靡甚至昏睡的情况时,都应即刻送医,警惕孩子出现二次溺水和干性溺水。

▼干性溺水的危害

  干性溺水是指孩子因为受到强烈刺激而导致喉头痉挛,结果声门关闭而不能正常呼吸,从而导致缺氧,严重者会出现窒息甚至死亡。通俗一点说,干性溺水就是自己屏气时发生喉头痉挛,使得空气和水都无法进入,实际上是自己把自己憋死了。

  所以干性溺水的巨大危害在于窒息。不同于二次溺水的肺水肿或肺泡功能障碍,干性溺水会让患者因喉部痉挛而不能呼吸,最终缺氧致死。

关键字:溺亡,学生,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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