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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殒命三年父母讨尸检报告遭拒 检方已介入(3)

时间:2016-10-31 08:50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2013年夏天,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大三女生杨晓健突然殒命大海。多人证实,杨晓健生前曾与一位学长陷入感情纠葛。为弄清女儿的死因,杨晓健的父母奔走至今,讨要尸检报告和申请重新鉴定多次被拒。目前大连沙河口区检察院已介入督查,该检察院一相关负责人称已经拟制书面函件,等院领导审批后可直接发往公安部门,以推动家属申请重新鉴定依法进行。

▲杨晓健生前照片

  当地检方介入督查

  针对杨晓健父母的吁求,今年8月23日大连市公安局回复称,杨培银反映的案件已于5月3日由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开始介入调查。

  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检察院已经收到了当事人父母递交的控告书以及重新鉴定的申请,但因为该案的卷宗调自公安,不便让杨晓健父母查阅,也不便将尸检报告给杨晓健父母。

  但该负责人表示,检察院之前已多次口头上督促公安回应杨晓健父母的请求,星海湾公安分局也和技术鉴定部门进行了沟通,甚至曾一度要启动重新鉴定的程序,但可能是因为技术问题,重新鉴定没能进行。目前,沙河口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已经拟制书面函件,正在等检察院领导审批。一旦审批通过,检察院就会正式向公安部门发函,这样家属就不用再要尸检结果了,“直接进行重新鉴定就可以了。”

  杨晓健所住的宿舍楼,自事发起便已经被改为了男生宿舍楼。10月13日中午,程晋秀再次来到女儿所住的417号房间门前,她举起右手,想敲敲门,但又迟疑地停下,“我女儿早已不在这里了,她的很多东西,也不知放哪儿了,不知道还有没有?”

  专家说法

  警方应出具尸检报告

  法医专家胡志强告诉记者,尸检报告是法医学专家运用专业知识对死者死亡情况制作的、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应当向当事人告知。但目前部分公安机关只提供一个制式的通知书,并不向家属提交完整的鉴定意见书和鉴定书的照片、图谱等附件,因此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充分告知。

  胡志强表示,如果不提供完整的鉴定文书及附件,当事人是无法审查鉴定意见的正确与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理由也多会遭致推诿与拒绝。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将技术性的鉴定意见文书、相关附件与鉴定通知书一起向当事人送达,不给鉴定意见书及附件是没有道理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胡志强认为,家属应该向办案单位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针对该案中家属对尸检报告中持有异议的部分,法医鉴定应该说明死者双膝以下部位损伤是否为生前伤,是何时因何因形成的等等。

  对于此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诉法专家洪道德称,家属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

关键字:殒命,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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