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愿意就可以。
床头吵床尾合,忍忍就好,不要把离婚摆台面上。
双方签字就能解决的事,但是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吧。
双方意见一致就可以了。
<<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可以通过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调解无效,再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并存在下列某种情形的,应准予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他导致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