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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早教机构人去楼空 家长上万学费打水漂

时间:2014-11-08 08:42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今,走在有些规模的商场里,时不时就能看见一间装修温馨可爱,有不少孩子出入的店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今,走在有些规模的商场里,时不时就能看见一间装修温馨可爱,有不少孩子出入的店铺。但是店里卖的并不是常见的儿童玩具,而是课程。这就是这两年越来越普遍的儿童早教班。

  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做家长的向来不吝啬。而且,教育投资近几年开始得越来越早,早教班遍地开花。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近日,沈阳等城市的家长拨打央广新闻热线反映说,他们所上的早教班在收了学费之后,忽然间人去楼空,关门停课了。

  这些早教班所在的早教机构规模不小,在全国几十家城市都有加盟店。按理说,家长们选择“加盟”店,就是图个放心,因为加盟商走了,总归有上面的总部来“兜着”吧。但是真出事儿了,“加盟”二字却不管用了。上面的总部告诉家长:他们没法负责。这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家长:现在还是没给我们退费,上海总部也不给我们返款。就告诉我们要退钱就找姓栾的(栾先生),他是独立经营的个体。

  10月19号,周日,沈阳的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带着孩子到“天才宝贝”华府店早教中心上课,一切正常。3天后,她收到一条短信,通知说该中心亏损,无力继续经营。这时,原本布置温馨,满是孩子笑语声的早教中心,已经人去楼空。

  李女士:我们家长都接到一条短信,说栾经理经营不善,怎么怎么样,给了联系人,两个都联系不上。还有的家长是,它十月份跑路的,它十月份还在收家长的钱。人家一堂课都没上呢。

  据家长们自发统计,这家早教中心停业涉及约300名学生,费用200多万元。每个孩子还没有上完的课程费用一般在1万元左右。

  家长们联系不上通知中的加盟商栾经理,就自然找到了这家早教机构的上海总部。

  天才宝贝总部工作人员:您好,确实也很抱歉,它原来的投资人是栾先生,他自己可能也很无奈,就是这个店他没有资金再经营下去了。我们在沈阳同城还有另外一家门店,稍微有一点远,我们也会复课的。

  总部只提出转班复课的方案,但是,对于部分家长提出的退款、赔款要求,总部表示他们做不到,总部只是授权课程,而要退款得找加盟商。

  天才宝贝总部工作人员:这个,我们也是想管。但毕竟,全国加盟商也比较多。本身我们这边也是一个课程授权方。所以很难做到所有家长的费用问题我们来负责。他(栾先生)是当地门店的老板。

  只是课程授权,不监督管理,出了问题总部不负责的解释,家长们难以接受。

  家长:我们当时也是认定是连锁机构,如果它不负责连带责任的话,让我们自己去起诉,这种漫长的诉讼官司来维权的话,家长觉得是非常劳神劳力的。

  几乎同时,北京家长王女士给孩子报的早教班“创意宝贝”翠微凯德MALL店,也突然关门了。这家据家长们统计,也涉及上百孩子和几百万学费。

  按照几家早教机构总部们的说法,每家加盟店、授权店都是独立的,加盟店和家长间的合同,总部不负责。

  记者以想要加盟为由咨询了“天才宝贝”。

  总部加盟客服:我们会提供课程和老师顾问的培训,您需要在当地招聘,和做相应的管理和运营。

  记者:我到时候和总部的关系是什么?

  总部加盟客服:您是一个独立的当地的法人。可以用天才宝贝宣传,但是我们只是把这个课程授权给你。

  记者:授权?比如,我到时签订授课的合同,都是我和家长之间签?

  总部加盟客服:对对对。

  记者:我需要受你们管理吗?

  总部加盟客服:活动的话我们会有一些,但主要还是看你当地的活动。

  记者:说白了就是我跟家长之间自己弄,和你们就没关系了?

  总部加盟客服:是的。

  这也就是说,你给我加盟费,我授权你用我的课程、名气去招生,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而家长们却遭遇了维权难。比如:大部分人属于合同纠纷,无法报警立案;只有部分关门停业前还被收了学费的家长,有可能以涉嫌被诈骗报案立案。再比如,通过法律手段追责也不简单。

  家长:去法院就存在一个问题,要求我们家长举证,我们手里什么信息都没有。需要提供很多东西,包括他们公司的信息,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财务状况。我们现在连人都找不着。

  翻看媒体报道,早教机构加盟店出现问题的不少。今年以来,南京、扬州、哈尔滨等地都曾出现过早教机构的加盟店突然关门停业的问题。

  收了加盟费,培训了加盟商之后就没有总部的事儿了吗?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在这样的事件中,总部并不能因其加盟形式,就推卸责任。

  刘俊海:不仅是在特许店加盟店之间建立了一种授权经营关系、品牌的许可使用关系。而且客观上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一种“善意的信赖”。有很多消费者就是冲这总店的品牌去签约的。至于说是直营店还是特许加盟店,普通消费者并不知晓。商家即使没有授权给被许可的加盟店,代表总店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我认为总店一定要对被许可加盟店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刘俊海表示,消费者可直接找总店维权,这不仅有合同法作为依据,而且有利于其完善加盟模式。

  刘俊海:不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好处,而且对特许经营店可持续健康发展来说也是好事。因为这可以倒逼总店在选择加盟店时认真考察。不管从法律角度还是商业伦理角度看,当被许可加盟的经营企业人去楼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找总店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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