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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杀妹“不后悔” 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

时间:2014-08-20 09:52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陕西西安市阎良区谭家村发生一起悲剧,14岁的男孩涛涛(化名)将自己年仅1岁多的亲妹妹杀死。面对民警的询问,涛涛声称“不后悔”。村民们透露,涛涛好像很不喜欢妹妹,几乎不和妹妹说话。
  陕西西安市阎良区谭家村发生一起悲剧,14岁的男孩涛涛(化名)将自己年仅1岁多的亲妹妹杀死。面对民警的询问,涛涛声称“不后悔”。村民们透露,涛涛好像很不喜欢妹妹,几乎不和妹妹说话。

  尚未成年的涛涛,将罪恶之手伸向年幼的妹妹,从法律上看,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涛涛接受法律的规训和惩罚只是时间问题。然而,“不后悔杀妹妹”暴露出的远不仅仅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问题。

  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照顾,涛涛成为“隔代寄养”的一员,亲子关系淡漠疏远;父母只关心涛涛的物质生活和知识学习,却忽视了涛涛精神世界的需求。而在“生二孩”这个问题上,父母又没有给予涛涛应有的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让涛涛心理发生扭曲、行为失范。

  鲁迅先生曾说:“强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从对妹妹不满、不喜欢,到“抽刀向妹妹”,涛涛的心理扭曲和人性变异也是一个不断累积、不断升级的过程。可惜的是,涛涛的这种心理变化不仅没有得到及时的疏导和关怀,反而处于一种被遗忘、被忽视的边缘化状态,从而导致悲剧的上演。

  帮助孩子塑造一个正直、健全、充实的精神世界以及培养一个合格公民,原本是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可是,许多父母却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在这上面花费更多的功夫。在许多父母看来,对子女的爱和关心要么就是物质欲望的满足,要么就是对孩子严格要求,让他们以后过上更好的生活。许多父母并不缺乏责任和担当,但他们对子女爱的表达却存在着偏差。

  从独生子女到为人兄长,不仅是身份和角色的转变,也有一个心理适应的过程。涛涛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极端行为,也在于他对父母之爱的理解存在误区,怀疑妹妹夺走了父母的爱,不愿意和妹妹分享的涛涛,采取了错乱的路径来发泄不满,最终害人害己。

  “不后悔杀妹妹”作为一面镜子,提醒和警示我们:如果不给予未成年人精神世界更多关注和帮助,如果我们不能提升每一个人对爱的理解能力,人性就可能会变得麻木冷漠与自私无情,增添社会风险甚至酿成人伦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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