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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发出首张“单独二孩”生育证

时间:2014-04-19 10:56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黄浦区也诞生了首张“单独两孩”准生证。几乎同时,花都区新华街道也产生了该区首个“单独二孩”政策受益家庭。
陈女士从居委会领到了加盖“准予再生育一胎”审批公章的计生服务证。
 
    ■新快报记者 谭欢

    通讯员 张成 王建锾 李继宗

    通讯员供图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正式实施后,何时能落地成为市民关注热点。记者昨日从黄埔区获悉,4月17日,黄浦区也诞生了首张“单独两孩”准生证。几乎同时,花都区新华街道也产生了该区首个“单独二孩”政策受益家庭。

    首个受益者“先怀孕后拿证”

    4月17日上午,户籍在黄埔街港湾五村的陈女士,在社区居委会终于领到了计生服务证,加盖“准予再生育一胎”的审批公章鲜红明亮。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首个工作日,陈女士边迫不及待向社区计生服务窗口咨询。4月1日,她正式提出二孩生育申请。陈女士今年31岁,她的女儿已在2010年底出生。等待16天后,陈女士如愿以偿,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因为她的第二个孩子也将在今年8月降临。

    黄埔街计生工作人员从市卫生部门证实,陈女士的这个“再生育一胎审批”是广东省“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实施以来,黄浦区第一位完成“单独两孩”的审批公示,领取“单独两孩”再生育指标的政策受惠者。

    黄埔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介绍,他们将落实“单独两孩”政策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入点,对街道辖内16个社区进行了深入宣传,并送服务上门,为单独家庭普及孕前优生、免费产检,出生缺陷筛查等惠民措施的知识。

    目前,该街道以网格为单位,已初步掌握了辖区内有生育意愿的单独家庭情况,并为未来可能到来的单独家庭生育高峰做好了服务预案。

    花都70多例家庭申请已被受理

    当天稍晚时间,远在花都的冯先生也高兴地从新华街政务中心计生办证人员手中接过盖有两孩生育审批部门意见公章的本子,成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该区首个受益家庭。

    冯先生介绍,自己在狮岭工作,妻子在花都区一家国企上班,本以为手续的审批工作要几个月,没想过这么快就全部办完。他表示,因为自己是独生子女,所以能感受到没有兄弟姐妹的孤独,所以也趁着这个政策出台,就先办理好相关手续,等日后想再添一个孩子时不必急着去处理相关问题。

    据了解,到4月17日,花都区约有70多例单独二孩的家庭接受申请。该区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申请人的证件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将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审批。

    由于单独二孩的政策国家批准实行和广东省的批准实行存在时间差,因此该区少部份已怀孕但未补办手续的家庭,将会被要求在今年的6月30日前补办相关手续,目前该区两例已怀孕的家庭已获得审批,并补办好相关手续。

    ■相关报道

    花都区计划生育管理政策完成衔接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有读者投诉,在花都个别居委会办理“单独二孩”准生证时遇到挫折,而当事居委会计生人员向记者解释是由于政策衔接问题。

    昨日,在计划生育管理政策的衔接问题上,花都区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了几种情况。对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处理。“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并在我省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我省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关于 “单独二孩”再生育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花都区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条例,生育第二胎的法定程序是先向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因此,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如果要再生育一胎,应先提出再生育申请。

    同时,该区设立“绿色通道”,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已经怀孕“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按照《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短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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