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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校内玩耍一人摔伤 判决学校担责三成

时间:2017-03-28 14:10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学生在校园内玩耍受伤,谁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年仅9岁的小学生小雄和同学小新放学后在校园内玩耍时,小新因被小雄摇晃铁围栏导致摔伤。

小学生校内玩耍一人摔伤 判决学校担责三成

▲图片来源于网络

  学生在校园内玩耍受伤,谁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年仅9岁的小学生小雄和同学小新放学后在校园内玩耍时,小新因被小雄摇晃铁围栏导致摔伤。事后,小新父母将学校及小雄家长告上法院,要求赔偿8万多元损失。面对控诉,两被告都认为自己无责,小新应自行承担责任。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白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雄、小新及学校都应担责,根据各方过错综合判断,小雄父母应承担50%责任,学校承担30%责任,小新自行承担20%责任。

  同为9岁的小新与小雄是广州市一所小学二年级的同班同学。2014年10月13日下午4时45分左右,学校放学后,小新、小雄与部分同学一起在学校的篮球场内等待由学校体育老师与学生家长联系组织的篮球兴趣课上课。当时,小新一时兴起攀爬到篮球场边的铁围栏上,小雄为了吓唬小新,开始摇晃围栏,不料这一摇晃导致小新从围栏上掉下摔伤,造成嘴唇及牙床出血,中间两颗上门牙(恒牙)脱位以及双膝受伤的后果。经诊断为:两颗门牙牙髓坏死、输尿管狭窄、肾盂积液、双膝内侧受伤、股骨远端骨搓伤、骨骺受伤、膝关节积液。

  事发后,小新父母多次要求小雄家人及学校赔偿损失未果,为此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3351.99元。

▎学校、被告方家长:均认为自己无责

  面对控诉,涉案学校和小雄家长都认为错不在自己,无须担责。小雄父母认为,小雄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事发时小雄和小新的确在一起玩耍,但小新并不是被小雄摇围网摇下来的,而是他自己跳下来在落地时没有站稳,才导致摔伤的后果。因此,小新受伤与小雄没有关联。本案之所以发生,既有小新爬网的行为,也有学校在管理上的过失,因为事发时围网没有人看管,也没有警示标志,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小新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小新父母反驳称,篮球兴趣课的老师要求学生上课时必须有家长陪同,事发当天因工作安排,他们晚到了学校,但事故发生在篮球兴趣班上课前,而且也有录像和其他同学的证人证言可以证明确实是小雄摇晃围栏导致小新摔伤。

  涉案学校则辩称,事发于下午放学后,小新自行滞留在学校,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该时间不属于学校的管理时间,学生在放学后自行滞留在学校发生的事故,学校可以免责,且涉案围栏是根据相关的标准进行建设、验收后使用的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学校在事发后对小新进行及时的救助,尽到了教育单位的职责,本案的发生是因为小新自己爬到危险的地方,其监护人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关键字:学校,担责,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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