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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带人闯红灯撞上轿车 13岁学生要负全责

时间:2017-03-07 11:23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一名13岁学生骑着电动车带人,在路口闯了红灯,结果被一辆轿车撞上,自己和乘员都受了伤。昨日,记者从寿县交警部门获悉,经过调查,警方认定该起事故中该学生要负全责。

骑电动车带人闯红灯撞上轿车 13岁学生要负全责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名13岁学生骑着电动车带人,在路口闯了红灯,结果被一辆轿车撞上,自己和乘员都受了伤。昨日,记者从寿县交警部门获悉,经过调查,警方认定该起事故中该学生要负全责。

  据了解,2月18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寿县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在寿县城投大厦南侧红绿灯处,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有人员受伤。接警后,值班交警迅速到场,发现两名伤者并无大碍,两车受损,同时电动车驾驶员竟是名13岁的学生。

  经现场勘察,交警得知该学生张某当时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带人出行,行驶至路口的时候遇到红灯,不过他没有停下,而是闯红灯继续直行。监控视频则显示,张某闯过红灯后险些与另外两车相撞,好在避开了,但最终还是和李某的轿车撞上了;而李某事发时驾驶小型轿车正常通过红绿灯路口,正好与从侧面冲出的电动车相撞。 记者从警方获悉,根据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且张某当时是闯了红灯,因此结合张某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在本起事故中,警方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学子及学生家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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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无证醉驾 撞上电动车致3死4伤

  今天凌晨,在海口南海大道与金福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3死4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凌晨4时 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故处理大队、辖区秀英大队相关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医院全力抢救伤者。

  经初查,1月12日4时许,家住海口秀英区 的15岁吴某某驾驶小轿车,车上载有另外4位未成年人沿着南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金福路路口时,适遇黄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乘陈某、黄某2人)沿着金福路由南向北行驶,两车在路口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及乘坐人陈某当场死亡,另一名乘坐人黄某受伤。

  据了解,两车相撞后,小轿车继续前行冲上绿化带撞到桥墩,造成乘坐人潘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驾驶员吴某某与另外2名乘坐人员受伤,现住院治疗。

  经查,小轿车驾驶员吴某某并无机动车驾驶证,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肇事车辆是吴某某朋友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 存 在载人超员违法行为。两车行经十字路口时,未确保安全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初查原因。目前,交警正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事故处理工作也按程序进行中。

关键字:未成年,车祸,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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