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以及见不得人的事啦,那么再婚后的夫妇想要生育宝宝,符不符合政策呢?一起往下看再婚生二胎政策文章,你会知道答案。
再婚生二胎政策
再婚生二胎政策
1.北京2016年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家庭再生育可以要“三孩”么?是的!而且可能不止“三孩”。
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条件又再生育的。此前北京的规定中,要求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本次《条例》实施后,再婚夫妻只要婚后未共同生育,都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还可再生一个子女。
另外,对于有子女病残的情况,此次《条例》规定,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如果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也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浙江2016年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1)浙江省规定三种情形可申请生第三个孩子
《条例》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2)明确再生育审批程序
符合《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而且,审批期限不包括http://www.iqmami.com病残儿医学鉴定时间。对批准生育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郑爱军说,再生育审批属于行政许可,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明确规定再生育审批的期限和不予审批的处理程序。因此,《条例》做出了上述规定。
3.广东2016年再婚生育二胎政策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4.辽宁2016年再婚生育二胎政策
依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以及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家庭,也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5.安徽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根据2016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再婚生二胎政策
离异后再婚家庭可以生育二胎吗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离异后再婚家庭也是可以生育二胎的。
再婚生二胎政策所需条件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且小孩判给对方扶养。应在妊娠前持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一.申办材料
1、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6、具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等。
二.所需证明
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婚姻状况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三.特殊情况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依据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应当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三)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
(四)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收养证明。
(五)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
看完以上文章的你,是否已经对再婚生二胎政策有所了解,要是再婚的你已经是高龄了,还想再生个孩子的话,那么你就是成为了高龄产妇,就要比年轻妈妈更加细心地进行孕前准备和孕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