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的女子不能列入伟大母亲的队伍,不然会让作为母亲的我,感到很受辱。这个女子姓朱,体形略胖,无业,32岁,其被法官指出,被告为金钱而让儿子为男网友性交,行为匪夷所思,让香港大众难以接受。控罪指她于2011年9月3日带同5岁儿子到深井海韵花园5座一单位,让居于该处的男被告唐立汉(36岁)非法性交。唐立汉涉嫌施用药物以便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同日在寓所使用不明药物,致使男童神志不清或软弱无力,以便性交。此罪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 男女被告各有家室,经互联网相识。据悉,受害男童一向由亲戚照顾,并非与母亲同住。女被告称约在7年前在网站认识唐立汉,唐要求被告带其5岁儿子到他位于深井的住所。唐准备了迷魂的药让她喂给儿子,以便他睡觉及不感痛楚。如此小的孩子,却要承受这么大的心理和身体伤害。幸好该女子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希望她今后能知道悔改。也希望这个以后能把此事从记忆中抹去,然后再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