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震惊全国的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被告人吉星鹏愿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70566元,但坚称自己是自首,且不构成故意杀人。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4日下午2时30分,吉星鹏杀妻案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吉星鹏1989年生,事发时孩子才满100天,妻子殒命时年仅21岁。 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怀疑其妻子祁某与他人有染,多次发生争执。4月25日7时,吉星鹏酒后再度与妻子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刀,致祁某当场死亡。在吉星鹏施暴犯罪期间,其父吉群拨打110电话报警,随后吉星鹏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4日庭审中,吉星鹏当庭称自己不是被抓获的,是自首,还认为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此前公安机关侦查的资料显示,案发当天吉某喝得醉醺醺回家后,直接到厨房拿了菜刀才到卧室。“我记得是她先到厨房去拿的菜刀,看到她拿刀了,我就过去把菜刀夺过来了。”在法庭上,吉某推翻了他以前的供述。检方认为,鉴于其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且无其他法定的从轻情节,建议合议庭依法从重处罚。 4日庭审中,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