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深圳宝安共发生10起未婚妈妈杀婴案。18日,宝安检察院公布了深圳杀婴案调查书,据称,社会地位低下及生存状态恶劣是未婚妈妈杀婴的根本原因。 她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她们学历不高,大多数只读过小学、初中,还有人是文盲,最大的23岁,最小的才16岁。据调查,她们大多来自穷地方,家庭条件不好。 来到深圳这座大城市里,她们在工厂或理发店等地方干一些较为底层的工作,工资收入水平很低,社会地位也比较低,生存状态比较恶劣,能不能养活自己,都是一个大问题。 其中一些人,生产前甚至不知道自己。性知识的缺乏导致她们在面对生产时,不知失措。不了解生育知识使得这些未婚妈妈自己在生产时也濒临死亡。意外怀孕并生产后,也根本无力抚养小孩。如果“未婚爸爸”并不支持这个孩子的降生,那么这些“未婚妈妈”就更加孤立无援。 于是,她们做出了极端的行为。 有些人,在产下婴儿后,把孩子从厕所窗户或住宿地阳台抛下;有些人则把孩子扔到厕所垃圾桶内;还有的人用手捂住孩子的嘴巴使其窒息或使婴儿在便池内溺水而亡。 检察官说,她们涉及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检察官表示,根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