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第三,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你好!国家规定,符合计划内生育即可享受国家规定妇女生产休假的规定,当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二胎生育也在此范畴内。一般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具体应参照当地计生部门相关规定政策。
你好!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法律规定产假最少98天,最长178天,其中基本产假98天,剖腹产或难产增加30天,符合规定的晚育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