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2年以上或者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跟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有家庭暴力。
不行协商离婚吧。
如果夫妻感情出现一下几种情形即可认定为婚姻破裂: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婚姻法实施后,已变为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时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语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履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