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带上双方合照,也可以到登记同时照。 到结婚登记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包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你好,这不属于我们要了解的范围,建议你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相关的咨询是比较好的。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