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宋代情况下,有一个人全名是田登,平常和人相处十分苛刻、严苛。之后,他做官干了郡守,那铁架子更大、性子更凶了,在普通百姓眼前端架子摆得到了格。平常最避讳他人讲出他的名字,并且凡与他姓名中哪个"登"字同音词的,都得换一个叫法。例如"蹬"字,只有说"跳","登高作业"只有说"上高"。这还算不上,普通百姓用得数最多的一个"灯"字,也被换为"火"字。谁如果一时粗心大意讲过"灯"字,那可就需要不幸了,一顿揍是免不了的;若遇到田登成年人还有哪些情绪不好,那也许也要处罚、撤职哪些的。总之,本地普通百姓以致于他手底下的公务员、小官员、兵士都因此吃完许多酸心。
来到元宵佳节,按老传统要闹花灯了。州府传下指令,能够 放花灯三天。但是他手底下的人如何敢写"放灯"呢?想要去要来,只能写成了那样的公告牌:"郡守传一声令下来,按传统式习惯性,州里纵火三天。"
那广告牌子写好后,高高的悬架在闹市区街边,往日老百姓围在广告牌子前,纷纷议论。大家讥讽说:州官能够 纵火,老百姓不可以上灯。
原本这仅仅执政者蛮横蛮横霸道工作作风中的一件小事,但是普通百姓却运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话的双关语义,讥讽揭秘她们目无法纪、肆无忌惮的行为,而普通百姓呢,连一点正当性的个人行为也经常遭受万般限定与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