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是春秋战国时期晋国的执掌酷刑的最大首长。李离执法如山、公正不阿,视法律法规比性命更关键,变成我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角色。
李离判案,一向全是认真细致,极为用心,因此他经手人的案件从无差错,但是有一天,李离在查看以往的案件材料时,竟发觉了一起错杀的冤案,他觉得惊骇不已,愧疚十分。他感觉自身犯过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不仅配不上再做稽查的首长,并且给我国的法律法规抹了黑。因此,李离让手底下将自身捆绑起来,送至晋文公那边,恳求晋文公将自身处决。
晋文公对李离这类严以律己的个人行为十分称赞,也为他的诚心实意所打动。晋文公不仅沒有责怪李离,还亲身为他解除的身上的绳子。
晋文公劝李离说;“这一件案件是下边弄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行。再聊,大家每一个高官的职位不一样,因而大家的惩罚也该有轻有重。更何况这一件案件又不是你立即申请办理的,我怎能责怪于你嘞?”
但是李离仍然长跪不了,他坚持不懈说:“臣下的官衔最大,从未把自己的权利交给属下;平常享有的月俸也数最多,也并沒有把月俸分到属下。今天我拥有过失,怎么可以把义务推给下边的人呢?如今出了冤假错案,我理应担负罪刑。還是请老大将我处决吧!”
晋文公一些不开心了,说:“你认为属下出了难题,义务在这个领导的的身上。假如照你的逻辑性去推论,那不我也该犯法了没有?”
李离回应说:“我是执掌酷刑的最大首长,中国法律早有要求:判错刑者拘役,杀错人者要被杀。老大信赖我,将实行我国酷刑的重担交到了我,可是我却不曾开展调查,明断真假,以至于导致了错杀可怜的冤案,按法律法规我应遭受处理,因而处决我是理所应当!假如我不会主动伏法,那法律法规的自尊还能遭受他人高度重视吗?”
讲完,李离猛然从护卫手上夺过宝刀,使竭尽全力气朝自身挥去,猛然血水迸溅,气绝身亡。
晋文公阻止不如,很久都扼腕叹息。
李离以自身的血水和性命保卫法律法规的自尊,实践活动了“在法律法规眼前一律平等”的观念,对大家的教育是十分刻骨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