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年,清世宗雍正帝开设“正音书馆”,在全国性实行北京官话。他谕令福建省、广东省两省实行汉民族共同语(古称“官话”),并要求“举人生员巩监童生未谙官话者禁止送试”。意思是,知识分子若听不进去官话,不容易说官话,就不可以报名参加科举制度。
一个把满语视作国语版和中华民族标示的回族皇上,这时却闻所未闻地底了一道实行中文普通话水平的上谕,在那时候造成了巨大的反应。
上谕施行后,闽粤二省的每个府县广泛创建了正音私塾,专家教授官话,但凡走念书、考試、做官之途的知识分子必须明白官话。乃至一度要求,不容易讲说官话的童生,不可报考书生。
雍正帝的“推普”上谕不可谓沒有远见卓识,“推普”对策好像不可谓不到位,殊不知没什么进展。据记述:“始初颇为用心,无如官吏悉视作不急之务,时间一长皆就消沉,至嘉庆皇帝、条光时,福建省仅剩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广东省则更无闻矣。”
“推普”上谕虽然沒有做到理想化的实际效果,但還是有一些积极主动功效和危害的。做为“推普”的首倡者,雍正帝为之后的张之洞等明确提出“官音统一天下語言”的观念和措施确立了基本。1902年,张之洞、张百熙等为清王朝制订《学务纲要》强调:“中国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的人相互不可以通语,做事动多扞格,兹拟官音统一天下語言,故自师范学校及其高小学堂,均于我国文一科内附在官话一门。其训练官话,各学馆皆以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标准。”
显而易见,张之洞等的“推普”观念承继和发展趋势了雍正帝“推普”上谕的精粹,并多方面发展趋势。1909年,清廷资政院汇报工作,立法委员江谦宣布明确提出把“官话”正名叫“国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