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布征询建议的规范,中小学老师、幼儿园老师不可讥讽、讥讽、岐视学员,不惩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昨日国家教育部官网就《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公布征询建议。现阶段,教师专业规范架构由基础核心理念、基础內容与执行提议三绝大多数组成。基础核心理念明确提出老师要以学员为本,师德师风为本,工作能力为主,终生学习。注重老师要维护保养学员合法权利。(12月13日《新京报》)
赞成响声:
“国家教育部拟明文规定严禁教师讥讽讥讽学员”——“传道受业,传导、授业、答疑解惑”。你想说什么资质讥讽讥讽学员,乃至特定人污辱施暴辱骂学员!
——@月光沙滩
说说非常容易,做个难啊!期待合理……
——@豪爽的九个半星期
同样,老师对小孩的讥讽和讥讽是否算对小孩的损害呢,假如要致歉老师是否应当先做表率呢
——@小仙子母亲的幸福快乐
抵制响声:
我怎么没见过一条是维护教师的?如今的社会,老师被学生、父母欺压的恶性事件数不胜数,如何没有人来维护保养教师的利益?一边倒的现行政策也要再倒多少年?
每日就要求教师该怎样怎样,不可以这又不可以那…!如何国家教育部就沒有要求该怎么维护教师呢?
——@漂亮美女如意秋月
吐槽响声:
想到个段子:一同学们犯错误,进了政教处,老师说:“你没努力学习之后能做什么?”同学说:要确实没本事,就仅有当教师了。
——@80末的女生2007
这还用拟个明文规定么?这不是老师理应有的师德师风么?
——@专家教授 超萌诶嘿哈哈哈
【我说】
老师不可以讥讽和讥讽学员,本来便是师德师风的内函之一。在很多人来看,这一基础知识不需要国家教育部来出文严禁。我注意到,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刚好是老师的“技术专业规范”,而且还处于征询建议的环节。将需有的师德师风写进政策法规文档当中,我觉得也是理所当然的么?
自然,完善政策法规条款虽然关键,但师德建设不太可能一劳永逸,特别是在在当今文化教育功利性趋向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怎样去掉父母的顾虑,还必须教育局采用更为实际合理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