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 备孕 怀孕 新生儿 0-1岁 1-3岁 3-6岁

当前位置:问答首页 > 孕期 > 孕期检查 >

生育服务证去哪里领取呢?

时间:2016-09-06 作者:起跑线小编 点击:4 次

其它答案

  • 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就是过去常说的准生证,但现在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体现了服务于广大育龄妇女的指导思想,用途也更广泛。男女结婚后打算生育孩子,一定要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因为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这个证,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可以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阿布月园 发布于2016-09-06
  •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届时会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锡元 发布于2016-09-06
  •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届时会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岳LOVE琦 发布于2016-09-06

相关问答

推荐你回答